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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及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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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使用PRE-ORDER所提供的服務前,有責任清楚了解<條款及細則>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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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提交訂單後,將被作同意<條款及細則>的條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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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唱會門票需開Show前10天始交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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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時,需先付全部款項,我們才會替顧客們訂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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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店代訂的門票任何位置都有可能,包括最頭一行及最後一行都有機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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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票如於未能代訂的演唱會首天開show前3天之前完成交易,本店會將門票轉售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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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購4張或以上門票,有機會不是連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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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票座位位置的分發是按照按照提交入數紙次序,先到先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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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因本店未能提供門票外,已付之款項一概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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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經付款,所有門票或產品一概不接受任何理由而退換或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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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後如需更改訂單任何內容、未能提供入數紙或補發收據,均需付$100行政費,行政費不論門票成功訂購與否都不獲退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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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因門票未能成功代訂,本公司將承諾在通知顧客代訂結果後3至5個工作天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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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退款過程中,本店被收取任何費用,該費用需由顧客自行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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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演出項目取消,請顧客自行向主辦機構辦理退款。已付之代訂費用,不設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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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e-OrdEr 保留拒絕提供服務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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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及細則的變更: 本公司保留權利,可按其絕對酌情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。顧客須自行負責在確認任何訂單前先查閱本條款及細則。訂單一經發出,顧客即須視作已接受當時有效的條款及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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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就以上條款有任何爭議, 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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